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甘肃省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年)》落实情况检查调研的通知
来源: 更新于:2016年4月21日() 阅读:次
甘总工办发﹝2015﹞44号
各市州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全国总工会的安排部署,省总工会决定开展《甘肃省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年》(甘总工发〔2014〕17号,以下简称《三年规划》)落实情况检查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调研内容
(一)本地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
(二)工会各类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目标完成进度。
(三)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会法律人才队伍素质、积极运用社会法律人才资源等主要举措。
(四)落实《三年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
二、检查调研方式
检查调研分自查、抽查两个阶段进行。各市州总工会组织实施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省总工会检查调研组对部分市州进行抽查。检查调研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现场考察、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解和掌握各地贯彻实施《三年规划》情况及工作进度,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
三、检查调研时间
检查调研工作从2015年6月开始,2015年10月底结束。
(一)自查阶段。2015年6-7月,各市州总工会对本地区对《三年规划》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于7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查表(一)》(附件1)报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
自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一是贯彻落实《三年规划》的总体情况,包含《三年规划》各项建设目标与《三年规划》下发前的对比变化情况;二是落实规划要求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三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四是对下一步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抽查阶段。根据自查情况,2015年8-10月,省总工会检查调研组赴部分市州进行实地抽查。
四、检查调研要求
各市州总工会要充分认识加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对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作用,按照工作部署,明确责任主体,狠抓工作落实,对本地区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数据真实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调查表和自查报告。
省总工会将根据本次检查调研情况,对各市州总工会贯彻落实《三年规划》情况进行通报。各市州总工会要以本次检查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三年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实现,为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保障。
联 系 人:鞠天麟
联系电话:0931-8821976
电子邮箱:gsghfbb@126.com
附件:1.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查表(一)
2.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调查表(二)
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