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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俊宗同志在全省工会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推进会上的讲话

来源:经济技术部 更新于:2018年10月30日() 阅读:

同志们:
  这次全省工会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推进会,主要目的是回顾近两年来全省工会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企业职代会报告制度和安全生产厂务公开制度的情况,交流各地各单位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文件精神在全省工会得到切实地贯彻落实,更好地履行工会组织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职责。
  今年下半年,我们组织了全省“安康杯”竞赛互检活动。从互检情况看,全省大多数工会组织能够认真落实省总、省安监局《2018年“安康杯”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安全生产厂务公开制度,依法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指导企业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开展职工健康体检,督促企业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企业改善职工劳动生产条件和环境,促进职工体面劳动、安全健康、幸福生活。
  刚才,白银公司等5家单位工会围绕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先后作了发言,听后很受教益和启发;毛部长通报了全省工会系统“安康杯”竞赛互检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意见。希望大家学习借鉴,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工会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讲几个问题。
  一、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要提高认识,认真履职
  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中肩负的职责,主要由“两法一文件”做出规定。就是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新《安全生产法》对工会的要求是:(1)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工知情权。(2)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提出解决建议。(3)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建议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职工撤离现场。(4)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代表职工与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交涉,要求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理。(5)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等。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1)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2)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3)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做出处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深入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推动企业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职代会报告;推行安全生产领域厂务公开,维护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是关系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在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必须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那么我们做得如何呢?我觉得从全省整体情况来看,经过各级工会多年的努力,这方面我们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与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这些差距在认识上、行动上、作风上都有所体现。客观的说,确实有一些工会组织、干会工部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这种不重视,是相对于工会其他工作而言的。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投入的精力明显偏少,研究思考的明显不够,采取的措施明显不力。表现在作风上,就是工作不够扎实,有的连安排都没有,有的有安排没督查,没考核,有的仅泛泛的提提要求。全省各市州之间、产业系统之间、企业之间参差不齐,差别很大。除了客观原因外,主要是主观原因。重视的、研究思考的、作风扎实的与轻视的、不上心不研究的、敷衍了事的,效果明显不一样。
  二、健康幸福行动是我省工会组织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主要载体,要大力实施,持续推进
  工会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各级工会做了多年的探索,从最初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队伍、开展群众性建言献策活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到如今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事故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等,走过了一个不断发展进步的历程。
  2016年省工会十二大,提出了“十大行动”。2017年工会改革方案把“十大行动”确定为工会改革的重要内容。“十大行动”之一就是健康幸福行动。因此,可以肯定地说,健康幸福行动是各级工会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着力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可抓可不抓的。
  健康幸福行动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
  (1)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这方面的具体要求是:要通过举办各类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征文、安全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把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文化等内容融入职工工作生活当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技能,增强遵章守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激励和引导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2)组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和队伍,开展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国总工会制定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省总制定了《甘肃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各单位年报,2017年,全省工会有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2.86万个,劳动保护检查员3.51万人,检查事故隐患5.43万件。这方面的具体要求是:工会组织和职工积极参与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中来,协助企业做好工作。工会组织要主动及时如实反映职工群众对企业生产作业环境、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提出工会组织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主张。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隐患排查等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策群力、群防群治,从本职岗位做起,从自身做起,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康、促企业发展”、“安全隐患随手拍”等群众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行政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制止,全面消除隐患。要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调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性、主动性。
  (3)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推行安全生产领域厂务公开。这是一项新的制度性安排。全省各级工会在这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从这次检查来看,落实的情况与文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4)代表职工与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企业改善职工劳动生产条件和环境。这也是一项制度性安排,需要常抓不懈。根据各单位年报,2017年,全省签订高危行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9027份,覆盖企业2.79万个、职工128.24万人。这一比例与全省企业数、职工数相比,不算高。从这次检查的情况看,有的单位有所松懈,有所滑坡。
  (5)推动企业积极开展一线职工健康体检、建立职工职业病健康档案,维护职工健康权益。健康档案属于职工福利的一部分,是工会为职工谋福利的具体行动;职业健康档案是法定要求,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根据各单位年报数据,2017年,全省健康体检涉及职工175万人,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企业2.9万个。
  (6)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促进安全生产。
  (7)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件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
  对省总来说,健康幸福行动的主要推进方式是“安康杯”竞赛。“安康杯”竞赛从1999年就开始举办,由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安监总局提出并部署开展,已经有近20年的时间。竞赛以职工为核心,内容随着形势的变化在不断调整扩展。
  在“安康杯”竞赛活动中,地方工会的主要职责是广泛组织开展竞赛,评选表彰命名“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安康企业家,促进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省总制定了《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安康企业家评选命名办法 》,每年评选命名一批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安康企业家。获得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安康企业家的单位和个人,符合条件的,由甘肃省总工会分别授予“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状”“甘肃省工人先锋号”“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健康幸福行动以上7个方面的工作没有开展的,不能参评。
  根据各单位年报,2017年,全省4337家企事业单位、63.5万个班组、104.41万名职工参加了“安康杯”竞赛活动,参赛单位、班组和职工数分别比上年增加2.21%、3.16%和1.98%。
  从这次督查调研的情况看,“安康杯”竞赛活动的发展也很不平衡,个别单位对这项活动没有安排,多数地方有安排没考核、没督查、没总结、没表彰奖励。作为一项竞赛活动,这些管理措施没有跟上,效果可想而知。
  因此,省总要求,2019年,市州总工会和省级产业(系统)工会要认真研究回顾这项工作,查找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要针对“安康杯”竞赛活动的每一项工作内容,确定目标,提出任务书,明确责任人,确定时间表;纳入目标责任考核。
  三、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是当前实施健康幸福行动的重点工作,要提上日程,切实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是建国以来中央第一份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也是中央和国务院对工会组织参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最新要求。这也是一项制度性要求。
  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省国资委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发挥职代会作用维护安全生产领域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下发已近2年时间,但从这次督查的情况看,这项工作仍未引起部分地方和基层工会的重视,普遍存在着安排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单位竟然从来没有收到文件,有的地方工会收到文件后不闻不问,既不转发,也不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安排部署都不到位;有的只安排不督促、不检查。有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一问三不知。
  省总要求,全省各级工会要把积极推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和安全生产厂务公开制度的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向前推进。要建立本市州、本县区重点落实企业名单(生产型企业、建筑企业、职业病高危企业为主),逐户盯住督促落实。国有企业、规上企业必须全部落实。岁末年初正是各类企业召开职代会的时候,各级地方工会要利用最近这一段时间,及时对这项工作进行谋划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抓好落实。
企业工会要超前谋划,主动作为,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列为职代会重要议程,由企业负责人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职工代表审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要制定相应规定办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厂务公开专门做出安排,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责任部门和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公开规范有序进行,真正取得实效。
  参加这次会议的同志,多数是市州、产业、企业工会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的分管领导或者部门负责人。工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能否做好,水平如何,法规规定和中央文件提出的要求能否得到落实,大家负有直接责任。在去年、今年全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经济技术工作培训班上,就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我曾提出过许多要求。在十八大以来中央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严肃问责追责的大环境下,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下,这次我们又专门召开这样的会议对这项工作再次进行研究推动,用意不言自明。希望大家认清形势,认清职责,明确任务,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强化作为,尽到各自的职责,把工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不辜负党和国家的要求、职工群众的期盼、上级工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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